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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《关于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施意见》

杭州检察
2024-10-22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自觉践行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的基本价值追求,坚决扛起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行的使命,更优答好“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、为法治担当”的时代答卷,切实以杭州检察的领先实践、生动探索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《关于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

《实施意见》共16条,42个具体项目,积极打造高质效办案质量、效率、效果、管理四大工作体系。

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要全方位打造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的办案质量体系。坚持系统观念,注重从政治上着眼、从法治上着力,将依法办案、依法监督作为根本遵循。构建未成年人保护、知识产权保护、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综合性保护履职“杭检模式”。优化“项目化”“清单化”“联动化”工作方法,打造“一案一专班”运行模式,为提升“四大检察”监督刚性赋能加力。与时俱进延伸覆盖法律监督、促进治理和“四大检察”的“杭标规范”,接续输出“全国首例”“浙江首例”及具有杭州市域特色的精品案例成果。实施“十大护航项目”,一体融合推进营商环境检察、知识产权检察、涉外检察“三个办公室”建设及“检察护企”“检护民生”“检护法治”三个专项行动,全面展现高质效办案的法治图景。
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要全链路打造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的办案效率体系。优化“全域检察e站”功能和界面,探索“统一平台+分类服务”“受理投诉+监督办案”“联络宣传+接受监督”“线上全覆盖+线上多设点”运行程序,打造“民呼检为”“直通车”。设定办案时长“期限表”,积极推动部分案件受理、审查、办案、监督、告知“一件事”集成改革。着力运行“易网办”互联网远程取证办案系统,为全面实现数字化办案,推动高质效办案增添科技引擎。

《实施意见》强调,要全维度打造让人民群众可感受、能感受、感受到的办案效果体系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,搭建网格检察、营商环境检察等网上检察服务平台,探索推行刑事和解、民事和解、检调对接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矛盾调处机制。全面深化行刑反向衔接,探索建立行刑衔接信息共享机制、平台。发挥好检察建议在督促纠正违法,推动社会治理、诉源治理等方面的作用,探索检察建议“问诊开方促预防”工作法。

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要全周期打造检察办案质量、效率、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的案件管理体系。牢固树立“检察产品”意识,坚持案件办理与业务管理两手抓、两手硬。正确处理好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、自我管理与其他管理、管案与管人“三对关系”,以高水平管理夯实每一个检察环节,让每一件“检察产品”都符合人民满意标准。

供稿 | 法律政策研究室

编辑 | 孙家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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